成都园林景观设计绿化工程养护标准级别(二)
2018-12-04 15:24:39
王敏蔚
二级养护质量标准
1.绿化比较充分,植物配置基本合理,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
2.园林植物达到
(1)生长势:正常。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。
(2)叶子正常:①叶色、大小、薄厚正常;②较严重黄叶、焦叶、卷叶、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%以下;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%以下。
(3)枝、干正常:①无明显枯枝、死权;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%以下(包括2%,以下同);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,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,株数都在4%以下;④树冠基本完整:主侧枝分布均称,树冠通风透光。
(4)措施: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。(5)行道树缺株在l%以下。
(6)草坪覆盖率达95%以上;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%以内;生长和颜色正常,不枯黄;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,冷地型10次以上;基本无病虫害。
3.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
树木修剪基本合理,树形美观,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、建筑物、交通等之间的矛盾。
4.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
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,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。
5.栏杆、园路、桌椅、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
6.无较重的人为损坏。
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,能及时发现和处理、绿地、草坪内无堆物堆料、搭棚或侵占等;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,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、搭棚、圈栏等。